退換貨政策

手工製造以下情形皆不受於瑕疵品原因

商品色差、輕微脫線、極小污點(不超過一公分)、染劑味道、溢膠、鞋底有略為髒汙、鞋帶(鬆緊帶)長短不一,個人主觀、不影響穿著等問題, 不屬瑕疵範圍內,是不構成瑕疵退貨的依據。

退換貨說明
鑑賞期:
商品到貨日起可享有7天鑑賞期的權益,但鑑賞期非試用期!請留意,退回之商品必須全新沒有使用、沒有毀損、髒污請確認商品未外穿使用且無磨損,可至實體門市退換貨,或自行負擔運費寄回退貨。

外島售後服務:
若您選擇的超商為「澎湖/金門區域的門市」欲申請「退貨」麻煩請您先自行寄回(依憑證最高補貼80元)。

換貨:為加速出貨速度,請重新下單正確需要商品,不合適商品請直接申請退貨。

退貨後保留之商品將以當時優惠活動計算,如未符合資格將取消折扣活動和免運資格,出貨產生的手續費用為代收款項,退貨恕不再退還。

貼心提醒:
鑑賞期間請保持商品的完整,試穿時請鋪一張白紙試穿。
若鞋底/鞋面有傷痕,汙損或已穿出門落地就無法退換貨囉。
商品原有配件、鞋材、贈品、防塵袋及包裝盒袋等,同樣須完整保存,若遇配件短缺或商品受損者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